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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 关于印发《中山市2005-2006学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职务培训方案》的通知

[日期:2005-09-07] 来源:  作者: [字体: ]

中教[2005]78

 

 

关于印发《中山市2005-2006学年中小学

教师继续教育职务培训方案》的通知

 

各镇区教科文卫办(教办),市直属学校、有关民办学校:

现将《中山市2005-2006学年中小学继续教育职务培训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山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

二○○五年九月四日

 

主题词:继续教育    培训方案   通知

 

 

 

 

中山市2005-2006学年中小学教师

继续教育职务培训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树立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教育部《2003-2007年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计划》、《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计划(2004—2007)》(粤教继[2004]16号)和《中山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中府[2005]53号)规定,遵循教师成长、发展规律,坚持按需施教、学用结合的原则,开展职务培训,全面提高我市中小学教师的整体素质。

二、培训目标                                                       

(一)提高中小学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

(二)使中小学教师确立先进的教育理念,树立终生学习观,紧跟现代教育的步伐。

(三)帮助中小学教师优化知识结构和拓宽专业知识,掌握现代教学方法和现代教育技术,提高他们的教育创新能力和教育实践能力,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

三、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我市全体在职中小学教师(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新教师参加了试用期培训的,可不参加职务培训;参加师范类学历进修的教师,进修期间可不参加职务培训;省、市级新课程培训纳入教师职务培训范畴,达到继续教育所要求学时的教师,可不参加当年的职务培训。

四、培训时间及学时                                                          

本期我市中小学教师职务培训时间为20059月至2006年8月,共一年,教师职务培训学时累计应不少于48学时,其中集中培训、专家讲座和在线学习合计应不少于32学时,校本培训不少于16学时。

五、培训形式

集中培训、专家讲座、在线学习和校本培训相结合。

(一)集中培训

培训地点是市教师进修学校。市教师进修学校通过中山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平台公布培训专题课程菜单和选课办法,专题分为公共类别和学科类别,每个类别下再安排若干个专题课程。每位参加培训的教师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登录平台自愿选择培训内容和时间。平台网址:http://www.pubedu.net/

(二)专家讲座

聘请省内外专教授举办大型讲座。拟1学期举办4次左右,每月1次;专家讲座一般属于公共专题课,内容适合所有学段和学科的教师。具体安排届时也通过中山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平台公布。

(三)在线学习

与集中培训专题课程一样,市教师进修学校通过中山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平台公布培训专题课程菜单和选课办法。每位参加培训的教师可依照有关说明和规定选择在线学习课程。

(四)校本培训

校本培训的有关要求及具体实施,按照教育局颁发的《中山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校本培训管理办法(试行)》(中教人[2004]22号)执行。

六、培训内容

以当前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为核心,以更新教师的教育教学理念,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为重点。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修养;现代教育理论与现代教育技术;基础教育改革的新理念、新技术和新课堂;专业知识的更新与拓展;学科教育的专题研究;综合课程的知识拓宽等方面。

七、培训队伍

培训队伍由以下人员构成:国内专家学者、市教师进修学校教师、市教研室教研员和来自本市各中小学的部分优秀教师。

八、培训收费 

根据中山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我市教师继续教育收费标准的批复》(中价函[2004]160号),教师职务培训专题课程每个学时的收费标准为4元,具体收费办法以后另行通知。

九、登记办法

 学员按要求完成培训以后,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将在学员《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登记册》的相应栏目《教师职务培训登记表》登记盖章,作为学员参加继续教育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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