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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紧急通知

[日期:2004-04-29] 来源:  作者:admin [字体: ]
校各部门、各班级:
    接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预防控制春夏季传染病工作的通知》要求,且近日来北京、安徽等地出现了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为了预防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及春夏季传染病在学校发生和流行,保障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特提出以下要求,请校各部门、各班级认真贯彻落实。
一、    认真按照日前下发的《中山市学校预防控制春夏季传染病工作指引》
的要求,做好春夏季各种传染病的预防工作。
二、    校各部门、各班级一旦发现短时间内本部门患同一种疾病或症状的人
数增多,应立即向校医室或学校报告。以便学校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疾病蔓延。
三、    “五一”放假前,各班主任要组织本班同学学习日前下发的《中山市
学校预防控制春夏季传染病工作指引、个人卫生指引》及所附的有关春夏季呼吸道、胃肠道传染病预防的健康教育知识,要求同学们放假期间注意个人卫生与安全,防止得病。
四、    按照市教育局要求,“五一”放假回校上课的第一天开始,全面恢复
实行晨检制度。各班主任、班长和生活委员要认真组织好每天的晨检,对发热的同学进行排查,登记后经年级汇总于课间操期间交到校医室统一上报。对出现发热等症状的学生,各班主任、班长和生活委员必须立即督促其到校医室就诊,以确定是否需进一步到医院治疗(按教育局要求对发热等症状的学生、教职员工要及时送到正规医院发热门诊治疗)。发热的同学回校时凭就诊医院的医学诊断证明到校医室并检查体温合格后由校医室发给学生康复回校通知书才允许回教室上课。请班主任认真配合把关。
五、    学校按相关要求认真加强对学校各环境的消毒工作。
                                                 校办公室    2003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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