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专电 随着人大代表提交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截止时间3月18日中午12时的临近,昨天不少代表陆续提交建议。全国人大代表、中山纪念中学校长贺优琳提交的是《关于提高全国中小学班主任津贴的建议》。
贺优琳在建议的案由中指出,目前全国各地基本上按1988年人事部、国家教委、财政部下发的《关于提高全国中小学班主任津贴标准》的要求,对班主任津贴进行调整,按班额每月分别为:中学10元、12元、14元;小学8元、10元、12元。经济较发达的珠三角地区如中山市,几经调整后,班主任津贴为每月50元。
“几元、几十元的津贴显然太低了!中小学班主任的辛苦度是有目共睹的,许多边远乡村山区的班主任甚至每天要接送学生,全寄宿学校的班主任的工作更是繁重。同时班主任还得和家长联系、上门家访,往往都要自付话费和车费……”干了27年基层教育工作的贺优琳对班主任工作的艰苦十分清楚。他认为,随着时代和教育的发展,人才培养质量要求的提高,班主任面临的工作责任、压力、劳动繁重程度越来越大,偏低的班主任津贴很难体现班主任的劳动价值,也就难以激发班主任的工作热情。
“应大幅度提高中小学班主任津贴。” 贺优琳建议,各省、市财政应增加教师工资预算,设立班主任交通和电话费补贴,对全寄宿制学校班主任应增加特别津贴,中小学班主任津贴要随着工资调整幅度相应增加。“因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对班主任津贴标准也不能搞‘一刀切’,要充分考虑到教师的实际收入和当地的生活水平,统筹考虑解决这一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