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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 纪中荣获中山市“学校法制教育先进单位”称号

[日期:2008-02-19] 来源:德育处  作者:向琴 [字体: ]

  2007年度,纪中荣获中山市“学校法制教育先进单位”称号。

  为提高学校法治化管理水平,提高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创造“安全、和谐”的教育教学环境,中山纪念中学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强力推进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活动。

  近年来,学校积极开展以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交通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师生学法活动,旨在普及宪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知识,提高师生的法制意识。在宣传教育的手段上主要采取了请进来、走出去、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例如:抓住了课堂教育主阵地,通过政治课、班团队课,有计划地向学生传授法律知识;利用多种渠道向教师普及法律常识;请法制副校长为学生做法律知识讲座;抓住家长学校的配合教育,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等方式,向家长们宣传有关法律知识,将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保障措施明确到家庭这一主要环节;组织学生外出参观学习;抓住创建安全文明校园的目标,结合做好学校综合治理工作,向社会各方面呼吁,利用法律的武器教育青少年自觉地学法律知识和护法。2007纪中成为“广东省首批安全文明校园”。

  总之,纪中将把法制教育工作摆上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的主要日程上,抓实抓好,为营造和谐、平安的校园环境,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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