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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 关于做好2006—2007学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7-06-12] 来源:校办  作者: [字体: ]

 

点击下载“年度考核表中山市中小学教师学年度考核登记表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20062007学年度中小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中教[2007]79号),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本学年度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时限和考核对象:

考核时限为2006812007731,考核对象为本学年度在职在岗的教职工。

二、考核内容和等次:

考核内容按照《中山市中小学教师工作绩效综合评价方案(试行)》(中教[2003]28号)执行,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三、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 考核办法: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严格按照评价方案的要求进行,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自评与他评相结合,过程评价与终结评价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二)    考核程序:

1、   个人总结。本人按照要求,对照方案,回顾一学年的工作,进行书面总结。填写《学年度考核登记表》和《中山市中小学教师学年度考核登记表》各一份。

2、   个人述职。本人在所在级(科)组内述职,总结成绩,分析不足,提出努力方向和自我评分,自我评定等次意见。

3、   所在年级(单位)进行民主评议,写出评价意见,提出考核等次。

4、   学校考核小组审批,确定等次(优秀等次不超过总人数15%)。

5、   公示考核结果。公示时间7天,被考核人在公示期内可向考核小组申请复核,考核小组在10天内提出复核意见。

6、   公示后将考核结果报市教育局审批。

四、其他问题的解决办法:

(一)      本学年度新调进人员,参加考核并确定等次。

(二)      本学年旷工连续超过5天或累计超过10天的,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三)      本学年度病假累计超过6个月,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或病、事假累计超过5个月的,不参加考核。

(四)      考核在本学期结束前完成。

五、学年度考核时间安排:

(一)        611-6月15  传达有关文件,制定本校考核方案。召开科组长、年级主任会议,确定优秀名额。个人在校园网主页“重要公告”栏下载考核表格(A4纸双面打印)。

(二)      616-6月28  个人书面总结,填写《学年度考核登记表》、《中山市中小学教师学年度考核登记表》各一份。(可打印上交)

(三)      629-7月5  个人在科、级组述职。

(四)      71-7月5    进行民主评议,各年级、各科组、各部门分别在相关表格写出评价意见,提出考核等次。

(五)      711715  学校考核小组审核,确定考核等次,汇总考核表格,签署考核意见,盖章。

(六)      716            学校上报全部考核材料。

    各部门、各年级、各科组要按照本通知认真做好考核各环节工作,开好总结会,实事求是评价教工,客观公正评定等次,不能敷衍了事,不能使考核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教职工要按照要求全面总结工作,认真填写考核表格,按时上交书面总结和考核表。要真正使年度考核起到总结工作,激励先进,改进工作,激发教职工积极性,促进和谐校园建设,促进学校发展的作用。

      

中山纪念中学考核领导小组

                                        2007年6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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