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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 关于加强学校用电安全的通知

[日期:2006-05-11] 来源:  作者: [字体: ]
各教科文卫办(教办)、市直属学校:
  由于当前气候持续干旱,火灾事故频频发生,造成社会生命财产的重大损失,校园防火工作形势严峻。按上级部门有关通知要求,各校安全责任人必须高度重视,克服麻痹思想,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当前校园环境安全稳定,特别是电脑培训室、网络机房等用电比较集中的地方,人员多、设备多、线路多,机房安全用电是重点问题。为确保上机人员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保证教学工作正常开展,本着“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做到安全警钟长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校安全责任人遵照执行:
  一、全体人员要牢固树立“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把防火作为头等重要大事来抓。每位领导、教师、学生要抱着对国家、对他人、对自己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防火工作,确保生命财产安全;
  二、建全防火安全教育制度,对进入机房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分管学生教育的教师在近期内要认真对每位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做好易燃、易爆实验用品的操作、储藏规则的教育,对用电、用火的操作要给予特别的提醒。
  三、禁止在机房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机房内吸烟或使用明火,禁止在机房内乱拉电线。
  四、电源使用者,应经常查看用电设施接头是否松脱,用电完毕后切记关闭总电源。
  五、每月进行一次电源开关、计算机网络设备、电器和线路的检查,发现故障、老化、破损等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报修,并做好记录备案,消除安全隐患。
  六、机房要配有消防设施,安装消防门或消防通道,安全指示及火警电话要醒目;机房走廊、楼梯等公共部位严禁堆放物品,保持通道畅通。
  七、要定期检查机房内消防器材,未经许可,禁止擅自移位。机房负责人要掌握消防灭火知识,发现火情要立即报警,奋力扑救,尽最大努力保护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中山教育信息网上现已发布消防安全教育专栏,网址:http://www.zsedu.net/static/fire/,请各学校组织师生网上学习。

                             中山市教育信息中心
                             200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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