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GUAGE="JAVASCRIPT" CODEPAGE="936"%> 中山纪念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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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中山纪念中学在职教职工直系亲属逝世慰问金的规定》的决议

  学校工会根据目前社会向前发展的形势重新审查了原于八十年代初期制定的《中山纪念中学在职教职工直系亲属逝世慰问金的规定》认为原定给予慰问金人民币贰佰元过低,不能体现组织上对教职工的关怀,建议修改为给予慰问金人民币伍佰元;并以学校名义附送花圈1个,价值100元之内。并报校长审批。

  经校长会议研究决定,同意校工会的这一修改意见,并从2003年元月份开始执行。

中山纪念中学工会
20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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